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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2章 人人皆可听见神谕,即使是“丢鞋之人”

是贫民窟,而是王国的金库。他相信看在金币的份上,陛下一定不会让自己孤军奋战。

    “臣觉得……这个名字简直太妙了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不同于罗兰城郊区的宁静,雷鸣城新工业区的夜晚,总是被刺鼻的锅炉水味和廉价酒精所笼罩。

    一家名为“铁锤与酒杯”的廉价酒馆里,喧闹的声音几乎要掀翻那低矮的棚顶。

    “丢鞋者”老亚伯缩在角落那张瘸了一条腿的桌子旁,面前只摆着一杯免费的白水。

    要是放在几个月前,这种只占座不消费的穷鬼早就被伙计像丢垃圾一样扔出去了。

    再不济,也会三番五次来催。

    然而今天,酒馆那位向来势利眼的老板却罕见地表现出了绅士般的风度,不仅没赶他走,甚至还亲自吩咐侍者给他满上了水——

    “让这位先生留着吧,谁都有困难的时候。我相信等他走出了人生的低谷,一定会记得来我这儿喝一杯。”

    那是酒馆老板的原话。

    而他之所以说出这番话,当然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人。

    老亚伯心里可清楚得很,这些雷鸣城的市民可不会真的瞧得起他们这些乡下来的农奴们,那家伙心里虚伪着呢。

    然而世风日下,这家伙被一群酒鬼抬进了大公的议会厅,变成了坐在议会桌前喝着红茶抽着雪茄的老爷。再接着一夜之间,这些昨天的泥腿子们都变成了体面人,开始爱惜自己的斗篷了。

    虽然亚伯觉得亵.渎极了,一个卖啤酒的凭什么当议员,他的血管里有一点点圣光的血液吗?

    格斯男爵都比他强!

    至少那家伙的仆人,一鞭子能把银松镇的老农们像抽陀螺一样抽飞起来,而一个酒馆老板除了卖啤酒还懂什么?

    然而不管怎样,老亚伯还是没有拒绝这份虚伪的善良。他倒不是没有钱买酒,只是他有四个孩子要养,整个家都指望着他的薪水,每一个子儿都得掰成两半来花。

    坐在啤酒馆里听伙计们吹牛是他为数不多的乐趣,以前他在银松镇的时候也这样。

    那儿的老板是真正的善良,虽然不会给他倒一杯水,但绝没有打心眼儿里瞧不起他。

    因为他们都住一个镇上,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街坊。

    看着盛满水的木酒杯,听着那些听不懂的嚷嚷,老亚伯心中叹息着,缅怀着那一去不复返的美好时光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蒸汽机吃掉银松镇郊外的田野,如果格斯老爷没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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